本系學生應依所屬學年度必修科目表,修習滿足課程學分數,始可取得畢業資格。
《各學年度入學必修科目表下載》
⭐️113學年度起入學適用必修科目表(PDF) (112.11.30.校課會議修訂通過)
⭐️112學年度起入學適用必修科目表(PDF) (112.11.30.校課會議修訂通過)
⭐️111學年度起入學適用必修科目表(PDF) (111.05.19.校課會議修訂通過)
⭐️110學年度起入學適用必修科目表(PDF) (110.05.20.校課會議修訂通過)
⭐️109學年度起入學適用必修科目表(PDF) (109.05.14.校課會議修訂通過)
⭐️107-108學年度入學適用必修科目表(PDF) (108.05.30.校課會議修訂通過)
⭐️106學年度起入學適用必修科目表(PDF) (107.12.20.校課會議修訂通過)
《抵免必修課程申請》
- 抵免說明:此抵免係指「於本系就讀期間,欲修習非本系開設之課程,以抵免本系必修課程者」。「轉學生/轉系生」入學/轉系時所進行之「學分抵免」,則於入學時依照註課組公告統一辦理。
- 辦法規定:海洋經營管理學士學位學程學生抵免學分辦法
- 適用原因:本系原必修課程停開、本系原必修課程於馬祖校區開設(無法於校本部重修),或其他特殊情況者。
- 申請辦法:填寫申請單、申請學生本人簽名,經「原必修課程」授課教師同意簽名後,送至系辦,並經系主任核可後始生效。
- 抵免原則︰
- 一、課程名稱、內容、學分數相同者。
- 二、課程名稱不同,而內容、學分數相同者。
- 三、課程名稱與內容相同,但學分數不同者,以多抵少。可兩門課程合併抵一門,抵免後剩餘學分不承認為畢業學分。(例如:修兩門2學分課程,合併抵免一門3學分課程。剩餘1學分不認列畢業學分)
- 四、欲選修課程於原開課單位應屬「必修」,若為「選修」則由本系原必修課程授課教師評估是否可以抵免。
- 五、本抵免申請不適用於第一次修課之本系生*。(*指大一升學管道入學者)
- 申請表單:點此下載
《成績優異提前畢業制度》
- 資格說明:學生需符合畢業資格(詳見本系必修科目表),且操行、學業、體育、以及英文能力皆達到本校成績優異標準者,得申請提前一學期或一學年畢業。欲申請提前畢業者,請於當學期結束前自行聯繫導師、系主任進行會談。
- 辦法規定:點此查詢提前畢業辦法
*本系桑國忠主任(左一)與本系第一屆(106級)提前畢業學生於冬季畢典合影*